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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项整治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全体师生:
2022年2月9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实施方案》(沪发改换字[2022]14号)防范和应对盲目无序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风险隐患,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如期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有效防范处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风险隐患,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网络环境。“挖矿”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内容
在办公室、实验室、机房、学生宿舍等学校网络环境以及学校物理空间内积极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部门、学院和个人;被“挖矿”木马控制,进行虚拟货币“挖矿”“计算机和服务器”。
二、 故障排除及处理方法
感染“挖矿”木马会导致主机CPU/GPU显着占用,持续消耗大量电量和网络资源,系统运行缓慢,重启无法解决问题。计算机和服务器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安装杀毒软件和主机保护软件,定期检查CPU/GPU利用率和能耗虚拟货币“挖矿”情况自查报告,关闭或断开已停产或废弃的计算机和服务器。断电。如果发现计算机或服务器被“挖矿”木马控制虚拟货币“挖矿”情况自查报告,则应重新安装操作系统。如无法自行处理,可联系信息处技术中心。详见附件1"
三、自检时间
2022 年 2 月 23 日至 2 月 28 日。
四、职位要求
各部门、院校及相关人员要立即展开全面调查,严禁利用校电、算力、网络等国有资产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非法“挖矿”活动。立即停止网络访问并及时处理。自通报之日起,对采矿行为(主动或被动)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对此次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查处和整改,严格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清理可能存在的病毒。、木马和安全漏洞,防止本部门的计算机或服务器成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控制对象和跳板。今后,如果采矿行为被公安机关和上级监察部门发现,将追究该部门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