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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特币”可能会血本无归

imtoken钱包官网客服 2023-03-17 06: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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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等基于区块链技术应用而发展起来的虚拟货币,在其交易过程中对各国的法定货币和金融体系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并引发了投资风险甚至社会问题。

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的不断上涨比特币交易提现被驳回,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暴富神话似乎一夜之间就实现了。 人们在幻想巨大收益的同时,却忽略了随之而来的投资风险。 如果他们不小心,他们可能会破产并失去一切。

案子

审理过程

上诉人朱晓清不服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2016)浙0881民初第3462号民事判决书与被上诉人蒋志强民间借贷纠纷案,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6年10月8日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此案现已结案。

一审法院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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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认定:2016年4月23日,朱晓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姜志强汇款9万元。 朱晓清于2016年8月27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蒋志强返还9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判决认为,当事人有责任举证证明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 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朱晓庆汇给姜志强的9万元是否属于借款,姜志强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原审认为,朱晓清主张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 朱晓清提供的银行汇款证明只能证明他向江志强汇了9万元,但金额性质不确定,还有其他可能。 姜志强对此予以否认,而朱晓清也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款事实,因此该9万元不予认定为借款。 法院澄清后,朱晓庆仍以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为由,坚持起诉姜志强还款,应由其承担无法举证的法律后果。 2016年8月27日比特币交易提现被驳回,一审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驳回朱晓庆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25元(已减半),诉讼保全费920元,共计1945元,由朱晓庆承担。

上诉人指称

上诉人朱晓清不服原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诉人在填写汇款单时,注明转给被上诉人的9万元为借款。 被上诉人一审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款项被上诉人用于虚拟货币投资,只能证明部分款项的去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应当在本案中提供证据证明该转让系用于偿还以前的借款或者其他债务双方当事人,只有被上诉人的抗辩成立后,上诉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 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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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上诉人姜志强辩称:很多投资上诉人万福币的人都知道,被上诉人认识被上诉人才一个月左右,上诉人不可能不要求被上诉人发行就借钱给被上诉人。欠条。 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汇款时如何填写表格,属于单方行为。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期间,上诉人朱晓清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材料。 被上诉人蒋志强提交了一份与上诉人的微信聊天记录,欲证明2016年4月22日,上诉人委托其投资万福币9个,每个万福币1万元。 上诉人质证,对双方微信通讯、投资万福均无异议,但证据材料并非新证据,不能证明被上诉人的主张。 本院认为,该证据材料虽非新证据,但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可以相互印证,确认上诉人及其配偶于2016年4月委托被上诉人注册万福币账户,并委托其进行投资。 . 对逾期未提供证据的被上诉人采纳并予以训诫。

本院查明

本院二审确认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 另查明,2016年4月,上诉人朱晓庆夫妇委托被上诉人蒋志强注册万福币账户,并委托其进行投资。 查明这一事实的证据包括双方的陈述和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朱晓清称,被上诉人姜志强向其借款9万元,仅提交汇款转账凭证,未提交借条等证据证明双方当事人约定借款。 在诉讼中,被上诉人辩称,该笔款项是被上诉人委托投资万福币虚拟货币。 对此,上诉人承认其与配偶曾于2016年4月委托被上诉人投资万福币。二审时,被上诉人还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抗辩证据。 本案中,上诉人应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汇款9万元系借款关系。 上诉人未能提供相应证据,应当承担不能举证的不利后果,原判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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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上诉人朱晓庆的上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二审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上诉人朱小青负担。

此决定为最终决定。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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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宏生法官

代理法官介其勇

代理审判员王星云

裁判日期

2016 年 10 月 24 日

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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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徐琦

律师观点

2013年央行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又传出央行约谈10余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要求其不得给比特币、莱特币等交易网站提供支付与清算业务。国内比特币价格从7000元左右一路跌至3300元。更有分析称比特币将退出中国。
此后,百度和
果壳电子等机构宣布停止比特币支付,而近日又传出央行约谈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消息,支付宝财付通关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窗口,导致比特币价格再跌。
更有消息称,银行与
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作也不被监管层支持,这基本上关闭了比特币平台上充值和提现的可能,也就是阻断了国内比特币和人民币的相互兑换。
比特币交易平台如“比特币中国”和okcoin也恢复收取0.3%的交易手续费,并提高提现手续费至1%。有分析认为这是为了防止大量投资者套现退出。
种种迹象显示,比特币在中国处境越来越恶劣。不过比特币退出中国的结论,可能言过其实。

比特币交易最大的风险不是政府监管,而是投资交易的安全隐患
比特币存在被黑客盗取的风险。如果出现大规模的比特币丢失,会直接影响市场交易的公平性,这是真正的“釜底抽薪”。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导致比特币交易的风险进一步上升。
从本质上看,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比特币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没有最终的人来接盘,即使比特币十分紧缺,也缺乏真正的价值,仅基于网上的使用价值。找不到最后的接盘者,比特币很可能就像泡沫一样,最终消失。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另外《《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发放使用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对类似问题也严令禁止。

延伸阅读:《律师眼中的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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